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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环境保护局(广州环境保护局黄埔区分局)
发布时间:2024-12-17

广州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

1、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包括: 执行国家、省、市的环保政策、法规,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,并编制和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及全市环境保护规划。 专注于环境污染防治,监管水体、土壤、大气、噪声、废物和机动车污染,协调处理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,以及海洋环境保护工作。

2、二)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。监督管理水体、土壤、大气、噪声、固体废物、机动车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;负责协调组织重大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工作,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,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。(三)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。

3、一) 办公室:负责局机关的政务事务,包括公文处理、保密、档案管理、会议组织、财务、行政许可事项窗口服务、督办、政务信息和后勤保障等。

4、一)办公室。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;负责公文处理、保密、档案、秘书、财务、环保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窗口、督办、政务信息、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性工作;负责综合性会议、行政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。(二)政策法规处。

5、新增的职责之一是,广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牵头组织强制性的清洁生产审核。这一举措旨在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,推动绿色生产方式的实施,减少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。在环境保护的执行层面,该局加强了环境治理和污染减排的力度,通过严格的执法措施,确保各项环保标准得到遵守,致力于改善广州市的环境质量。

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

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包括: 执行国家、省、市的环保政策、法规,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,并编制和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及全市环境保护规划。 专注于环境污染防治,监管水体、土壤、大气、噪声、废物和机动车污染,协调处理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,以及海洋环境保护工作。

二)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。监督管理水体、土壤、大气、噪声、固体废物、机动车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;负责协调组织重大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工作,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,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。(三)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。

一) 办公室:负责局机关的政务事务,包括公文处理、保密、档案管理、会议组织、财务、行政许可事项窗口服务、督办、政务信息和后勤保障等。

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;负责公文处理、保密、档案、秘书、财务、环保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窗口、督办、政务信息、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性工作;负责综合性会议、行政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。(二)政策法规处。

广州市教育局:负责广州市的教育管理和教育工作,包括各类学校的建设和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。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:负责广州市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,保障市民的社会保险权益。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:负责广州市的环境保护工作,包括环境监测、污染治理和环境规划等。

广州市环境保护局人员编制

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的人员编制结构如下:行政编制方面,市环保局拥有57名正式工作人员,这些人员包括局长(同时也是党委书记)1名,副局长4名,以及党委副书记1名。纪委书记则由市纪委的派驻纪检组组长担任,以确保工作的公正性。 在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中,有102名工作人员。

三) 规划财务处: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规划,管理预算,编制预算决算,负责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,组织内部审计和固定资产资产管理。(四) 污染防治处:监督各类环境污染防治,管理环境质量监测,核发排放许可证,协调海洋环境保护,负责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工作。

一)办公室。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;负责公文处理、保密、档案、秘书、财务、环保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窗口、督办、政务信息、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性工作;负责综合性会议、行政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。(二)政策法规处。

根据职友集资料显示,生态环境局事业编待遇环保事业单位平均工资为5176元/月,其中50%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4000-5000元/月,50%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6000-7000元/,平时周末双休,具有五险一金,待遇还是不错的。

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

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内设机构分工明确,确保了各项环保工作的有效进行。以下是详细的机构职责划分:(一) 办公室:负责局机关的政务事务,包括公文处理、保密、档案管理、会议组织、财务、行政许可事项窗口服务、督办、政务信息和后勤保障等。

根据以上职责,市环保局设11个内设机构。(一)办公室。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;负责公文处理、保密、档案、秘书、财务、环保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窗口、督办、政务信息、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性工作;负责综合性会议、行政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。(二)政策法规处。

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的人员编制结构如下:行政编制方面,市环保局拥有57名正式工作人员,这些人员包括局长(同时也是党委书记)1名,副局长4名,以及党委副书记1名。纪委书记则由市纪委的派驻纪检组组长担任,以确保工作的公正性。 在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中,有102名工作人员。

新增的职责之一是,广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牵头组织强制性的清洁生产审核。这一举措旨在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,推动绿色生产方式的实施,减少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。在环境保护的执行层面,该局加强了环境治理和污染减排的力度,通过严格的执法措施,确保各项环保标准得到遵守,致力于改善广州市的环境质量。

根据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设立,共设6个内设机构,以高效执行环境保护工作:第一,办公室,负责机关日常行政管理,包括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管理,后勤服务,人事、工资福利、机构编制管理,以及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。同时,承担机关财务、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职责,并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。

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设16个内设机构,负责处理日常政务、法规制定、规划调研、计划财务、园林工程、营林、林政、公园景区管理、绿化管理、产业发展、森林防火、科技信息、服务监督、组织人事、宣传教育及离退休干部工作等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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